年節電匯旺季 新法保障維權

去年自美國民間電匯到中國的金額高達134億5000萬元,從感恩節後一直到農曆新年期間,是華裔民眾電匯回鄉的旺季,聯邦消費者金融保護局(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)以及消費者行動組織(Consumer Action)22日特別提醒華裔社區,新的國際電匯法已開始施行,包括存款匯錯地址追討無門、即時發現匯錯對象卻無法取消等爭議,都受到新法規範,匯款民眾將受到更大保障。

根據剛實施的新法,國際電匯可以在付錢後30分鐘內取消,而電匯公司也必須依法在消費者匯款前,事先告知匯率、手續費等費用。
消費者行動組織國際項目副主任蘇思溫(Ruth Susswein)表示,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,2012年由美國一般大眾電匯到中國的款項,高達134億5000萬元,中國僅次於印度,是收受美國民間匯款的第二大國。

消費者行動組織統計,每年從感恩節後到中國農曆新年期間,為華人電匯回鄉高峰期。她強調,過去幾年,消費者行動組織接獲華裔民眾投訴及詢問有關電匯爭議、受騙的電話越來越多,新的國際電匯法實行,將使消費者受到較好保障。

消費者行動組織外展經理張毓潔說,華裔民眾電匯投訴受騙案,以「電匯對象沒收到錢」、「電匯手續費比電匯總金額還高」、「電匯錯誤投訴無門」等情形最普遍。她表示,新的國際電匯法最重要、也對消費者最有利的一項,就是以往只要完成電匯手續就無法取消,現在消費者在付錢後30分鐘內,幾乎都可以免費取消匯款。

張毓潔說,世界銀行明白指出,送回中國的錢應不只以上統計數字,有不少人是透過非正規的方式把錢送回老家,但她特別提醒華人,匯錢給家鄉親友,一定要慎選電匯服務公司,以免辛苦錢化為烏有。

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官員布賽特(Camille Busette)表示,以往聯邦並沒有對國際電匯有明確的消費保護法規定,但經過一年多的籌畫,新的電匯服務業者作業法規,已從上月28日開始實施。

新法規定,業者受理15元或以上的國際電匯前,需向消費者公開服務費、稅捐和匯率等。交易完成,消費者有權索取收據。一旦發現匯款錯誤,消費者可在匯款後180天內提出異議,收受匯款的電匯公司則要在90天內進行調查並告知結果。

(世界新聞網版權所有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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